1。托运人必须为移动的物体、运输需要浇水的新鲜植物、运输需要用火加热的货物、运输需要机车和轨道起重机以及特殊规定需要护送的货物派人护送。每批护送人数不得超过2人,特殊护送除外。
第二,押运员应注意以下内容:
a .押运员应熟悉货物的特点,并对货物的安全负责。未经指挥官或地方政府电台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或登上车辆。
b .注意驾驶安全。穿越这条线需要一站、两个视图和三次通过。不允许跳跃或钻车。火车或车辆行驶时,不允许攀爬或跳跃车辆。严禁在车下乘凉避雨,不得推助骑和探出车外,不得坐、卧、走或停留在车顶或货物堆放的高处,不得在货物容易移动的空间内乘坐。通过铁路电气化区段,防止触电。
c .严禁在卡车上携带危险品、吸烟或生火(护送运输需要加热的货物除外)。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d .立即通知售票员和车站处理任何危及货物、人员和交通安全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