验收小组从进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、基础和基础分部工程材料的复查和检测、基础分部分项检验批、基础和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验收。基础和基础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复检报告、安全和功能检验和试验报告、技术资料齐全、完整、有效。检验和抽样试验结果均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。结构实体检验合格,外观质量良好。验收记录齐全,接收单位经过讨论研究,确定东乡县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6区、7区、中铁21局4公司洮河经济带15栋主体建筑基础及基础验收顺利通过。
东乡县洮河经济带开发建设总承包工程6#地块由中铁二十一局第四公司承担,主要由8栋单体住宅楼、配套企业、幼儿园和地下车库组成,总建筑面积75463.24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58940.59平方米,其中地上18层,地下135677.36平方米,地下23263.23平方米。总高度57.900米,7号地块主要由7栋单体住宅楼、配套商业、幼儿园和地下车库组成,总面积63730.87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42230.85平方米.其中,地上18层,建筑面积117307.91,地下2层,建筑面积24922.94,总高度57.900米
本次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第一阶段。验收的顺利通过为工程后续阶段的竣工验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,也为工程质量做出了重要保证。
(崔志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