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纳税人还有一个好消息:增值税电子万能票实施后,电子专用票也已经推出。
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,决定在前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试点项目的基础上,分两步在全国新增纳税人中实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。
公告称,自2020年12月21日起,河北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广东、四川、宁波、深圳等11个地区将在新增纳税人中实施电子客票。在这些地区发行的电子客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接收和使用。从2021年1月21日起,在其他地区的新纳税人中实施电子特别票。
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,税务机关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,提供免费电子专用票开具、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。同时,税务机关还对首次开具和领取电子客票的纳税人实行“首票服务制度”,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,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。
王玉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