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)近日,海口铁路公安分局雷州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时,接到一名旅客的请求,要求民警为其办理购买火车票和乘坐火车的临时身份证。在为他办理临时身份证的过程中,警方了解到,2019年的某一天,他收到一条短信“不要出门,在家轻松赚钱”。根据提示加了一个自称是专业在线计费的代理人,对方告诉陈,他只需要申请一张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,并租用它进行在线计费,就可以得到500元的卡手续费,然后就可以得到每月300元的租金。陈某认为他在天堂遇到了一件好事。第二天,他按照对方的约定把银行卡和U盾发给了对方。然后,躺着收了半年房租,被警察发现,才知道自己卷进了诈骗案,后悔了。陈某租用的原始银行卡被用作电信诈骗收款账户。
警方建议,公民出租、出借和出售银行卡、支付账户和电信卡是非法的。出租、借用和出售的银行卡、支付账户和电信卡经常被不法分子用作电信欺诈的工具。人要避免贪小便宜,吃大亏,小心叫进陷阱,但要承担民事责任,坐牢。公众应该从三个方面保护自己:1。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手机卡,不要出租给他人使用;2.不要点击陌生的网站,仔细扫描陌生的二维码,不要相信陌生的电话和短信;3.如果个人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,立即挂失并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