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利部近日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,力争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地下水超采区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关键区划定,督促各省明确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。
水利部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域划定,旨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,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,逐步减少地下水超采,实现地下水开采与补偿平衡。
据报道,地下水超采区已经划定。建议根据地下水开采系数、地下水位下降速度和地下水开采引发的问题程度,将超采区域划分为一般超采区域和严重超采区域;按照超采面积大小,超采区域分为超大型地下水超采区、大型地下水超采区、中型地下水超采区和小型地下水超采区。根据地下水超采区域所在的市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名称,以及超采区域的分类、分级、序号,对各地超采区域进行命名。
刘石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