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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运人自愿办理

作者: 2020-01-17 浏览:

托运人自愿办理保险运输时,应在运单“托运人明细”栏注明“保险运输”字样,并在“货物价格”栏以人民币填写整批货物的实际价格,以托运人提出的价格为准,包括税费、包装费和发生的运输费用,即货物的保险金额。托运人应负责书面事宜并支付保险费。铁路承运人有权检查保险金额是否符合实际情况,如认为有必要,可以要求托运人提供确定价格和核实价格的相关依据。承运人在车站盖章后,保险运输合同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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